社會企業(社企)是健全公民社會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。在社企蔚然成風的英國,營理及發展模式已日漸脫離「揼水模式」,而是開拓社企之間供應鏈,同時加強對社企的法律保障,對仍在摸索階段的國家有相當重要的示範作用。由於社企有其商業營運的性質,必須兼顧社會目標及經濟目標,整合及強化社企之間的供應鏈,則是達成上述兩項目標的不二法門,也是英國社會企業聯盟(Social Enterprise UK,下稱SEUK)乃至其他大型社企的重點任務之一。
積極吸納會員 拓展社企供應鏈網絡
作為英國其中一家最具規模的社企,SEUK近年積極拓展其會員網絡(註:會員以機構為單位),充當起會員之間的平台,至今已有近二千名會員,包攬眾多行業。這規模的會員基數,為SEUK發展社企供應鏈提供了紮實的基礎。「我們不直接協助會員,而是去刺激他們發展,以及提高社會對社企的需求。」負責商業營運的SEUK副行政總裁Charlie Wiggleswort受訪時表示,SEUK會向會員的員工提供培訓,分享社企的運作方式,以便他們從中學習。
他亦提到SEUK亦會定期舉行工作坊、會員聚會、會議及峰會,讓會員互相交流,分享各自經營社企的經驗。這簡單而有效的方式,讓會員互通有無,彼此成為穩健合作夥伴,助社企間發展出成熟的供應鏈系統。
與此同時,SEUK也擔任企業諮詢者的角色,協助人手短缺行業內的私企去進行合併或併購(M&A),令受助公司變為社企,加強該企業與社會的連結。透過這個方式,一來可讓已變成社企的受助公司得到稅務優惠,二來這些新社企也能成為釋囚、戒毒者等社會邊緣人士及弱勢人士的顧主,讓邊緣人士成為行業勞動力的新來源,雙得益彰。
SEUK於2016年發起被稱為道德消費(Buy Social )企業版的「Buy Social Corporate Challenge」。據SEUK上半年發表的報告顯示,參與計劃者至今「Buy social」的支出已高達4500萬英鎊,其中近300萬英鎊被重新投資到與社會責任有關的項目之中。
報告同時指出,參與67%參與計劃的受訪者表示年內獲得新合同;57%認為「社會目標」成為他們與策略供應商的共同理念,突破利字當頭的傳統商業模式;高達100%認為計劃有助社企達至供應商多元化的目標。
Charlie Wiggleswort強調,SEUK另一個要任,是向政府提倡法例上的改善,讓社企在更合適的環境營運,亦不時向政府推薦社企,以冀政府在社會產生示範作用。
完善法規免稅減稅 吸引「私轉社」
有賴SEUK等社企長年的倡議,英國政府的社企相關法例相當完善。如2004年至2005年間,英國相繼推出了以下幾項賦權法例,包括「公司(審計、調查和社區企業)」及「社區利益公司法規」。
前者讓英國增加了全新的公司型態:社區利益公司(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y),社企從此擁有正式的法律身份;後者則為社區利益公司的專門規範,以確保公司的資產及獲利,能夠有效利用於社會公益和環境保護之上。
至2013年,英國政府更制定了《公共服務(社會價值)法》(Public Services (Social Value) Act),規定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等單位,在審批公共服務合約時,須考慮當區在經濟、社會及環境方面的福祉,因此大幅增加社企服務的需求。
SEUK於該法實行2年後所作的調查顯示,59%社企曾與公營部門有業務往來,而幾乎一半社企的主要收入來源為來自公營部門合約。
除了法律制定外,稅務優惠也令更多投資者及創業者願意涉足社企。2016年,英國政府推出了社會投資稅務減免(Social Investment Tax Relief,下稱SITR),以令社企得到更多社會間的財政資源。按照新措施,投資者向社企貸出1萬英鎊,則可獲減免3000元入息稅;成立不足七年的社企更可申請高達150萬英鎊的政府補貼投資,比起以往3年29.3萬英鎊,可謂巨額增長。
年輕人成英國社企界新力軍 香港亟待完善社企法規
Charlie Wiggleswort亦提到,英國社企發展順利,其中一個原因是年輕人的心態。最近十年,英國冒起許多以創企公司(start-up)形式營運的社企,年輕人認為社企是營運生意的正確方向,令到英國社企形式多元化,除了傳統的餐廳、酒吧等公司,軟件測試公司等另類行業的公司,也陸續成為社企的一份子。
為促進社企發展,SEUK為英國的社企進行多項研究,同時幫助其他國家做類似研究,如中國、印度等,好讓他們向其他國家介紹英國社企行之有效的方法,也吸收其他經驗,互相學習,取長補短。
至於香港,社企的發展亦在摸索的階段,社會責任主要還是靠東華三院、保良局等NGO包辦。Charlie Wiggleswort表示,英國的NGO為大眾提供福利、醫療及其他社會服務,社會責任不全落於NGO身上,社企亦肩負上履行社會責任的色角,而按照他們的經驗,香港當下要務是完善法規,讓社企正名,才能打下發展的根基。
(筆者廖珮而女士為《Creator 愛・創意》雜誌出版人及社會企業研究院總幹事)